兴宁区招商促进局是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服务宗旨:真诚、热情、周到、高效、务实。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有关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城区国内外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上级部署,研究拟订城区国内外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 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城区国内外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 工作并督促检查;综合研究和分析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三)根据上级部署和城区实际,研究提出年度城区国内外招商计划,报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城区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城区参加上级组团的国内外重大的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投资考察客商来访的接洽工作;牵头负责城区国外、国内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四)根据南宁市及城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建立和管理城区招商项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五)根据城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和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对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对办理投诉事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六)为外来投资者免费提供办理外来投资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服务。负责为外来投资者免费代办从立项、开工到投产经营全过程的行政审批手续;负责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帮助外来投资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七)指导城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和城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根据城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城区各单位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八)负责建立城区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及城区《招商项目册》的整理、编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 (九)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区分管领导: 潘纪豪 兴宁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兴宁区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3楼 电 话:0771—3290227 招商促进局主管: 陈璟东 招商促进局局长,负责招商引资全面工作
招商促进局分管领导:曾莉萍 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招商促进局分管领导:黄 滨 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招商促进局外资组:唐彦峰 招商促进局外资组组长,负责引进外资事宜
招商促进局外资组:梁成林 招商促进局内资组组长,负责引进内资事宜